项目概况
直播电商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21号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CG[2024]宁字第023号
项目名称:直播电商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和要求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数量 | 询价保证金 | 中小企业划行标准所属行业 | 是否进口 |
1 | 直播电商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第三章《询价内容及要求》 | 60000元 | 1批 | 0元 | 工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询价通知书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第六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5日 至 2024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21号3楼
方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可直接到本公司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或者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营业执照及本章第3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未按照以上要求办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21号3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21号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集团
地址:宁德市八都镇下坂村下大路39号宁德市职教园
联系方式:郑冬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21号3楼
联系方式:小黄;******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冬福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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