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项目基本信息
招投标项目编号:狮建招[2024]028号
招投标项目名称:龟湖东片区安置区-龟湖溪(宋塘路\u2014香江路)道路工程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标(网络服务费:0元)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造价咨询机构: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本次招标估算价(万元):1308.9011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龟湖东片区安置区-龟湖溪(宋塘路u2014香江路)道路工程已由******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4]C070255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龟湖东片区安置区-龟湖溪(宋塘路u2014香江路)道路工程,A段设计道路长度约553.849米,B段设计道路长度约567.224米;A段道路修建宽度为12m,B段道路修建宽度为18m;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龟湖东片区安置区-龟湖溪(宋塘路u2014香江路)道路工程,A段设计道路长度约553.849米,B段设计道路长度约567.224米;A段道路修建宽度为12m,B段道路修建宽度为18m;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元,单项合同额 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元,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7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适用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不适用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u201c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u201d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u201c类似工程业绩u201d要求:不适用个;u201c类似工程业绩u201d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适用。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 、《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31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05日18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26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2)采用年度投标保******建******建设局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延期的通知》(泉建筑〔2021〕48 号)规定执行);或(3)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须按闽建筑〔2020〕8号、泉建筑〔2020〕68号、泉发改规〔2023〕5 号、泉建筑〔2022〕24 号以及泉建筑〔2022〕65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企业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服务中心5楼,邮编:362700
电子邮箱:/
电 话:0595-******,传真:/
联 系 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马尾区魁岐路136号福州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中心3号楼2210室,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电 话:0591-******,传真:/
联 系 人:小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
联系电话:05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 址:石狮市长福路31号原交通局大楼
联系电话:059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服务中心5楼
联系电话:0595-******
公告文件:
工程资料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