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领取截止时间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5-03-29 17:30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04-15 09: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5-04-15 09:00 |
福安市乡村振兴“千万工程”项目(一期)—廉村工程补充通知1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福安市乡村振兴“千万工程”项目(一期)—廉村工程”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一、投标保证金补充内容如下:
******建设局等12部门关于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宁建规〔2024〕2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24]41号)文件规定:实行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建省龙头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属于免缴投标保证金的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建省龙头企业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附上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按0元填写;不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按250000元填写。
二、12.2 预付款内容调整如下: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按签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的10%支付。
预付款支付期限:在双方签订合同后30日内,并在承包人提交的履约担保且承包人的人员、设备进场施工,发包人向承包人拨付预付款,承包人应提供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①完成合格工程量占合同总价(调整后的合同价,不含暂列金)的50%时,扣回预付款的50%;②完成合格工程量占合同总价(调整后的合同价,不含暂列金)的80%时,扣回剩余预付款。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处均做相应修改。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