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 |
霞浦县崇儒畲族乡灾后修复工程已由******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专项补助,行政监督部门为霞浦县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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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霞浦县崇儒乡 2.2 控制价(估算价):161.96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146.1601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霞浦县交通运输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招标控制价报告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1)中标结果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005/)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取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和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2)中标结果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005/)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取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和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3)本项目控制价为161.9557万元,其中暂列金4万元,K值为10%,发包价为 146.1601万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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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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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它要求:(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附上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社保证明)等 |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
******街道牛濑43号人社局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地址:霞浦县崇儒畲族乡崇儒街1号
联系人:苏事炎
联系电话:******
******人民政府
时间:2024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