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工程施工涉及剩余砂石处置排查整治工作部署,我局拟委托单位(企业)在县级自查录入的基础上,对剩余砂石土项目开展市级复核工作,现向社会进行询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目标任务
根据我市工程施工涉及剩余砂石处置排查清单,按照省自然资源厅文件关于设区市不低于20%的抽查比例开展复核的要求,单位(企业)应按省自然资源厅技术规范开展我市15宗剩余砂石土项目实地复核等工作,任务地点涉及我市各县(市、区)。
(二)有关依据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工程施工涉及剩余砂石处置情况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70号)
二、资格要求
单位(企业)应具备丙级以上测绘资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以上资质。
三、任务要求
(一)任务具体内容
利用无人机、GNSS等技术手段开展实地核查,对剩余砂石土处置项目全貌进行影像采集,对红线范围内施工情况进行地形测绘,套合剩余砂石处置范围与批准用地范围,形成影像套合图,并按照省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综合管理系统中工程施工剩余砂石处置专项的有关要求,核查项目资料完整性等内容,编制市级复核情况报告等。
(二)时间要求
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开展实地复核等工作,提交宁德市工程施工涉及剩余砂石处置情况市级复核报告。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单位(企业)的利润。由单位(企业)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选,报价总价作为中选单位(企业)与我局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经前期价格调查及研究,本项目服务费最高限价为16.8万元,单位(企业)的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限额。
(四)付款方式
单位(企业)提交经正式报告后,我局将在30天内支付给单位(企业)全部工作费用。双方以转账方式支付,单位(企业)开具正式发票。
(五)违约责任
******法院起诉。
四、采购需求公告发布时间、地址和反馈方式
(一)采购需求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6月12日,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二)采购需求公告发布地址
******资源局官网。
(三)反馈方式
单位(企业)可在2024年6月18日17时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需加盖单位******资源局602室矿环科。
五、项目联系人及监督管理部门
(一)本项目采购的联系人为矿环科林先生,联系电话为******。
******资源局机关纪委,联系电话:******。
******资源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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