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朝******有限公司的申请,我局拟审定位于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大甲镇工业园区19号的年处理10万吨废塑料破碎分选线扩建项目设计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及《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规划控制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如下表:
二、公示图纸:总平面图、鸟瞰图。
三、公示地点:项目用地现场和县政府网站 。
四、本公示非审批文件,最终应以我局正式总平面方案批准文件为准。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与该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申请陈述、申辩、听证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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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局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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