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寿宁县下党服务区二次装修工程(设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寿宁县东方商住城5号楼4-5单元2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FJYDCG25020
项目名称:寿宁县下党服务区二次装修工程(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保证金金额(元) |
1 | 寿宁县下党服务区二次装修工程(设计) | 1.00 | 2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0元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绿色建材: 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若有) |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以下简称资格承诺函),若供应商按照本通知书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将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供应商未按照本通知书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按询价通知书第二章“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资质。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7日至 2025年03月31日 ,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寿宁县东方商住城5号楼4-5单元205室
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供应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将《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电子邮箱:******)。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寿宁县东方商住城5号楼4-5单元2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0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寿宁县东方商住城5号楼4-5单元2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网站: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寿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寿宁县解放街296-1号
联系方式:苏先生
联系方法: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寿宁县东方商住城5号楼4-5单元205室
联系方式:小缪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缪
电 话:******
日 期:2025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