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2024年福鼎市公交公司纯电动公交车辆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中晋【FDCG-2024】011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合同包1: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þ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序号 | 资格要求 | 具体描述 |
1 | 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2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3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4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
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
6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7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8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9 |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10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
5.2特定条件:
合同包1:
资格承诺函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1:
□接受联合体
þ不接受联合体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4年10月31日起至2024年11月07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时(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6.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投标人可通过现场获取或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3获取方式:(1)直接至我司现场获取文件的,须至我司填写《获取文件登记表》并加盖公章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山前阮家路53号)
(2)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文件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获取文件登记表》******。未办理或未按规定时间内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6.4招标文件售价:100元。
7、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260000(大写贰拾陆万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上注明项目编号,以便更有效地对投标保证金进行到账核实及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打款账户名称须与获取文件单位名称一致,不一致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注:投标保证金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汇达至******银行系统到账的为准。)
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行: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号:************940759
******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15:00(北京时间)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按规定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未按规定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15: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中路与五四路交叉口中建大厦9楼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流美路333号
邮编:355200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12、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山前阮家路53号
邮编:355200
联系人:小王
联系电话:******
附1: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00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00
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单价限额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备注 |
1 | 纯电动公交车 | 20辆 | 65 | 1300 |
|
日期:2024年10月31日
公告发布媒介: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