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霞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中心城区供水分区一水厂改造、新建三水厂及城区配水工程)-新建800KVA配变临时用电工程 。
2.项目编号: FJZHCG2024-018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霞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中心城区供水分区一水厂改造、新建三水厂及城区配水工程)-新建800KVA配变临时用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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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
541386 |
487247.4 |
5000 |
3.2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明细 |
描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 |
供应商须应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在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供应商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6月 25 日至2024年 7月 1 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8:30~12:00时,15:00~17:30时 (北京时间,下同);购买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拱屿路9号璀璨悦宸6幢1梯1105室。
******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6.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须按公告提供的《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公司邮箱(******),获取报名缴费账户信息。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7、磋商保证金:合同包1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须在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上注明项目编号,以便更有效地对投标保证金进行到账核实及退还。(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30前汇达)
8、磋商时间:2024年 07 月 5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请投标代表提早前往。
9、磋商时间及地点:2024年 07月 5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拱屿路9号璀璨悦宸6幢1梯1105室。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
******街道六一七路472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林先生
******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拱屿路9号璀璨悦宸6幢1梯1105室
电话:******
联系人:陈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