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 |
福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朝阳路和后基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服务已由******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和企业自筹,行政监督部门为******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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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甘棠镇 2.2 控制价(估算价):10.00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4.0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招标代理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共包含两条城市道路,总长 1.950km,分别为:朝阳路,城市主干路,长度 1039.206m,设计宽度 40m;后基路,城市次干道,长度910.557m,设计宽度 24m;城市主干道设计时速为 40 公里/小时,城市次干道设计时速为 30 公里/小时。建设任务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电力排管工程、通信排管工程、绿化工程、附属工程(包含燃气工程)。 2.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在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住建类招标代理企业库名录内; 2.拟派出的本项目招标代理负责人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且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最近半年社保缴费凭证; 3.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模板组成部分填写相关材料并上传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社保缴纳凭证等其他相关附件,须加盖公章,必须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4.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一项完整的公开标招标代理服务的招标代理单位(注:投标人须上传业绩的 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复印件、中标公告网络媒体发布界面截图复印件(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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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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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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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01月18日17时3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9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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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5.1 交易时间:2024年01月19日 09时00分 ******街道评标室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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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联系方式 | |
******有限公司 地址:罗江工业路67号 联系人:刘宇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招标人) 时间:2024年0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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