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学生服务大厅;
2.2. 工程建设规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装饰装修;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 号);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5376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2)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7]241号)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公布名单的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3)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闽建筑[2019]22号规定,具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4)施工总承包企业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18〕8号)规定执行。。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22日08时30分00秒至2024年05月28日17时30分00秒通过线上邮箱报名方式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华建新村5幢2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的法定代表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准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应提交以上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学院门户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学院
地址:福安市福泰路232号,邮编:355000
电子邮箱:/
电话:******
联系人:汤老师
******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华建新村5幢2层,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
联系人:刘丽娜/何当武
******教育局(联系电话:0593-******)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学生服务大厅;
2.2. 工程建设规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装饰装修;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 号);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5376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2)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7]241号)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公布名单的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3)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闽建筑[2019]22号规定,具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4)施工总承包企业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18〕8号)规定执行。。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22日08时30分00秒至2024年05月28日17时30分00秒通过线上邮箱报名方式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华建新村5幢2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的法定代表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准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应提交以上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学院门户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学院
地址:福安市福泰路232号,邮编:355000
电子邮箱:/
电话:******
联系人:汤老师
******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华建新村5幢2层,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
联系人:刘丽娜/何当武
******教育局(联系电话:0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