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 |
宁德市蕉城区八都溪北片区基础配套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市政工程)软基监测项目已由******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行政监督部门为******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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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八都溪北片区村 2.2 控制价(估算价):62.91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50.3309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勘察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道路建设总长度为1.623km,设计共两条路,分别为纵一路及横二路,并在纵一路与G237线交叉口对现状G237线北侧进行拓宽,建设两座桥梁,分别为屿头溪1号桥及屿头溪2号桥。具体以本项目软基处理监测预算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2.4 工期要求: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按项目实际情况分别完成各阶段的监测,具体监测周期根据实际施工需求进行各阶段监测,且应满足现场施工进度需要。 2.5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及招标人要求进行,各监测方案、周期、次数、报告等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1)中标结果在宁德市阳光平台网站(******:9005/)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取通知书后3日内签订监测合同,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和签订监测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录宁德市阳光平台网(******:9005/)随时关注本项目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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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质要求:[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岩土工程甲级]并且[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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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它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2)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岗职工(所谓本企业正式在岗职工,是指具有本企业社保缴费证明【必须附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交社保费(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在投标截止期之前的三个月内出具的且自出具当日之前缴费时间连续三个月以上的)的证明书,或提交从社保机构网上下载的社会养老保险费的缴交情况(信息表);若投标人为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属勘察设计单位,其社保由上级院校、科研机构缴交的,则须提交上级院校或科研机构证明原件;若投标人单位为无法出具社保证明的事业编制的,则应提交由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近一年内(自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说明原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名称、联系人及联系固定办公电话),并提交原件核查】或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执业资格证书证明(如上述人员所提交的加盖注册章的执业资格证书的章号与投标人单位资质证书号一致或执业资格证书所署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则可以不提交社保费证明))。 |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9005/
5.2 交易地点: 蕉城区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92号城南镇政府办公楼新12层
联系人:连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时间:2025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