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简介:
(1)地块名称:周宁县狮城镇坂头村第一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建设项目姜园边地块
(2)地块位置:周宁县狮城镇坂头村姜园边
(3)地块面积:16426.03平方米
1、地块概况
周宁县狮城镇坂头村第一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建设项目姜园边地块位于周宁县狮城镇坂头村姜园边,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鲤鱼溪南路,南至林地,北至规划路,西至林地,地块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9.313675°,北纬27.123303°。根据《周宁县狮城镇坂头村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建设项目(姜园边地块)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编号:2025ZLZH0004)可知,项目总用地面积共16426.03m2(其中农用地面积为16426.03m2******人民政府关于坂头村第一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建设项目规划意见函》,调查用地性质为农村宅基地,该地块用于坂头村村民宅基地建设。
2、报告结论
周宁县狮城镇坂头村第一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建设项目姜园边地块位于周宁县狮城镇坂头村姜园边,总用地面积为16426.03m2,该地块拟建设坂头村村民住宅,规划用地类型为调查用地性质为农村宅基地。
******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2025年2月13日对周宁县狮城镇坂头村第一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建设项目姜园边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污染识别)。调查的主要成果如下:
(1)地块历史上没有规模化养殖运营;
(2)地块内无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设施;
(3)地块历史上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现场没有观察到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填埋、残留化学品等迹象,地块内没有发现异常气味、异常植物以及其他污染迹象;
(4)地块历史上没有使用污灌,没有工业废水污染的现象;
(5)地块周边企业对本地块影响较小;
(6)地块历史上没有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7)调查地块周边对于本地块无污染风险;
(8)为进一步了解地块污染物含量,对地块内土壤表层样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检测数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限值,铬、锌符合深圳市地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污染识别的结果表明周宁县狮城镇坂头村第一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建设项目姜园边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调查结果本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工作,该地块可作为农村宅基地进行建设用地开发。
二、委托单位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