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清远市清新区中等职业教育基地(一期)项目(周边市政配套设施部分)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告
各投标人:
由于清远市清新区中等职业教育基地(一期)项目(周边市政配套设施部分)监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人的异议函,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于2025年04月01日发布了《清远市清新区中等职业教育基地(一期)项目(周边市政配套设施部分)监理暂停公告》。
目前已完成异议答复工作,从即日起恢复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原中标候选人结果不变,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至2025年4月8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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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