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 |
******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已由******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行政监督部门为******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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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宁德市周宁县礼门乡 2.2 控制价(估算价):130.17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120.1574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工期要求:45个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银行保函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具体详见《合同文本》。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3.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合同。4.《合同文本》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按照图纸设计要求施工,工程质量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安全责任由承包方负责。7.本项目K=8%。8.联系方式:小叶 0593-******。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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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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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拟派出项目经理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身份证的扫描件,拟派出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人员,专业和注册单位均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为准。)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少于八个月的投标人,则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至成立时间次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注:投标人应上传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必须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人员不得兼任。 |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
5.2 交易地点: 周宁县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地址:宁德市周宁县礼门乡礼门村新府路1号
联系人:周仙耀
联系电话:******
******人民政府
时间: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