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蕉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6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6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86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86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5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蕉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 1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货、安装并调试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比例:100%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采购文件模板关于资格承诺函表述调整为:“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4日]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方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办理报名手续,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通过电******银行宁德分行,账号:************68,开户名:郑岐峰),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本公司《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未购买磋商文件者或未发送报名信息的响应将被拒绝。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2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五、开启时间:2025年2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介: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宁德生态环境大楼12层
联系方式:王珩、0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联系方式:龚丽清、姚佳乐,0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