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E************003001Z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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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2-17 09:00:00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1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52,686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2025-02-17 09:00:00 |
开标地点 | 无 |
开标方式 | 待定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暂停福安经济开发区绿色经济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电动船舶智慧管理平台及船舶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招投标活动的通知
致本项目各投标人: 福安经济开发区绿色经济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电动船舶智慧管理平台及船舶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于2025年2月17日上午9时00分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举行招投标活动,并于2025年2月19日在相关网站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限自2025年2月19日 至 2025年3月3日。因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人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现暂停相关公示,待异议处理结果完成后再继续招投标活动。 请各投标人随时登录发布本工程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
招标人: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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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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