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霞浦县城乡智慧停车场项目(一期)运维管理维护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JHZB******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3)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投标人未自主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无效。在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承接)******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否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5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周末),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
6.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办理报名手续并获取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3获取地点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中的要求进行办理:(1)现场报名:******中学东侧南华花苑1幢2梯304】办理报名手续;(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投标人须按将《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 ),并联系项目经办小郑******办理报名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
项目名称:霞浦县城乡智慧停车场项目(一期)运维管理维护采购 |
项目编号:JHZB****** |
报名公司名称(盖章): |
联系人: E-mail: 所投采购包号:1 |
手机: 电话: u001f传真: |
报名时间: |
6.4招标文件售价:200元。
7、投标截止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8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中学东侧南华花苑1幢2梯304******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8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8日09:30(北京时间)******中学东侧南华花苑******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9、公告期限
9.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9.2有关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有限公司将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ome)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址:霞浦县六一七路11号君悦恒昌2幢三层
邮编:355100
联系人:万本良
联系电话:******
11、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中学东侧南华花苑1幢2梯304
邮编:352100
联系人:小郑
联系电话:******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有限公司 |
******银行:******银行宁德分行 |
银行账号:************50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保证金 |
1 | 霞浦县城乡智慧停车场项目(一期)运营管理维护采购 | 5 | 年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0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