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 |
2024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已由******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行政监督部门为******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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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公安局(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控制价(估算价):22.45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22.452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监理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2024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新建)-监理服务项目、2024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改造)-监理服务项目和2024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社会联网及平安家园)-监理服务项目。本项目监理服务全程参与该项目的合同签订阶段、实施阶段、验收阶段、质保期阶段,总体实施过程的质量把关。监理服务要参与项目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数据整合、系统测试、安全测评、培训、试运行和系统验收、系统移交、相关各类项目会议的组织、记录、项目文档审核、归档、移交等管理工作,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和关键点,配备相应的监理人员,更好地协助建设单位对项目各方的工作协调、督办等,针对项目建设合同的签订和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向建设单位提供咨询意见,实现监理工作“四控制、三管理、一协调”的目标。 2.4 工期要求:项目通过终验且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 2.5 质量要求:达到符合国家相关信息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以及相关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规范及检验规范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本项目发包价格22.452万元。本项目监理费按实结算,最终监理费结算公式为:经施工结算审核后的实际竣工结算金额×1%。若因特殊原因,工程停建或暂停或终止合同时,监理费按实际已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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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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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它要求: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1名)和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均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投入本项目的监理员(至少1名)应具有①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和②设备监理工程师证书。须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含响应截止当月)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 |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
******街道牛濑43号人社局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地址:霞浦县渡船路1号
联系人:冯林
联系电话:******
******公安局
时间:2025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