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领取截止时间 | 2024-10-24 09:00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4-10-01 18: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10-24 09: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24 09:00 |
******法院审判法庭装修项目补充通知(1)
致各投标人:
现就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有关疑问的答复和招标文件的修改事宜做出澄清如下:
一、投标人质疑及答复:
1.问:请问招标人:本项目投标报价需由本单位在岗造价人员使用本单位实名的计价软件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请问在岗造价人员是否必须要持有注册造价师证? 若需要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话,不同的投标人能否委托同一家造价咨询公司编制投标报价?如果可以的话,是否需要委托不同的造价师呢?还是说只能另外委托还没有承接本项目报价的造价咨询公司、注册造价师承接报价编制业务呢? 请明确回答,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答:(1)本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报价的编制人必须使用注册造价师签署。(2)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第2节投标须知20.6条款情形视为投标文件雷同。(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关编制要求详见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第三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关编制人员情况表”要求编制。
2. 问:玻化砖800*800规格60元/m2,低于信息价;瓷质面砖600*1200规格63元/m2,低于同规格600*1200玻化砖信息价价(103.68元/m2),该项目面砖材料单价偏低,请确认并修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1.招标公告第8条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2.开标时间调整: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10月24日09:00:00。
三、其他事项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1)内容若与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1)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屏南县******法院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