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宁德(天水雅集)唐程御品小区10号楼外墙空鼓维修更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WZ-C******
项目名称:宁德(天水雅集)唐程御品小区10号楼外墙空鼓维修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01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501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25011.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25011.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宁德(天水雅集)唐程御品小区10号楼外墙空鼓维修更新项目 |
1.00 |
125011.00 |
项 |
建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绿色建材: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福建省外企业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注:需提供的证书复印件均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因政策性原因导致证书过期未延续的、视同有效的,还须提供政策性文件或网页截图)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项目负责人 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相应证书并加盖公章。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若有) 提供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拟采购产品若有属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所报价产品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至 2024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2
方式:①直接至我司填写购买登记表进行办理;②异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同转账凭证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扫描发邮件至我公司,扫描发邮件(电子邮箱:******),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2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账户信息
|
获取磋商文件及支付招标服务费账户 |
开户行 |
******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
账 号 |
************01 |
开户名 |
******有限公司 |
注: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项目编号:***、合同包:***)格式注明,以便核对。 |
注:工程量清单报名成功后和招标文件一并回发。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有限公司,网站******/。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8号
联系方式:熊女士 0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2
联系方式:汤三香 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三香
电 话: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