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 |
霞浦新能源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项目-小沙片区小沙溪综合整治(一期)工程预算编制项目已由******水利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行政监督部门为******水利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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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霞浦县小沙村 2.2 控制价(估算价):22.22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15.5519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造价咨询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水利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综合治理河道1.346km,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左岸防洪堤长1345.94m,新建右岸护岸长1334.82m,同时为保证右岸的防洪高程闭合,形成完整的防洪体系,在右岸下游段新建土堤长度为156m,新建穿堤管道7处(包括市政穿堤涵),新建排水涵洞1处及沿线设置景观节点2处。 2.4 工期要求:甲方提供资料后20日历天内出具正式成果报告 2.5 质量要求:编制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2.6 其他要求:(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天内与甲方签订合同。(2)本项目最终收费以财政评审中心出具的预算结论书为计费基数,按(闽招协〔2021〕32号)规定标准的70%计取,若最终收费超过中标价,以中标价为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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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质要求:[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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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它要求:①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②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投标人须上传上述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造价师执业资格证原件扫描件、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当月)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造价人员,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且不予支付造价咨询费。) |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
******街道牛濑43号人社局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街道山河路96号
联系人:许翔宇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时间: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