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 |
福安市畲族经济开发区小微园区标准化厂房(一期)(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已由******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财政统筹安排,行政监督部门为******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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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福安市畲族经济开发区 2.2 控制价(估算价):32.00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10.0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招标代理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拟用地面积约 27051.85 ㎡,拟新建总建筑面积约 56705.57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51762.55 ㎡,地下建筑面积 4943.02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生产厂房 10810.88m2、2#生产厂房 17700.84m2、2#生产厂房 17700.84m2、综合楼 5389.57m2、配电房/发电机房 124.42m2、门卫 36m2、地下室 4943.02m2 等建筑物,并配套完善室外道路、综合管网、围墙等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工程、土石方、室外附属等工程。 2.4 工期要求:10个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在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住建类招标代理企业库名录内; 2.拟派出的本项目招标代理负责人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且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最近半年社保缴费凭证,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且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时间不少于3年;3.招标文件编制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且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时间不少于1年; 4.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模板组成部分填写相关材料并上传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社保缴纳凭证等其他相关附件,须加盖公章,必须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5.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应代理过工程投资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注:投标人须上传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复印件、中标公告网络媒体发布界面截图复印件(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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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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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它要求: |
4.报名时间及方式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10月09日08时0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 5.中标人选取办法 5.1 交易时间:2024年10月09日 09时00分
5.2 交易地点: 福安市康厝畲族乡招投标中心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6.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福安市康厝畲族乡榕坊路175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招标人)时间:2024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