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 |
八一五西路及其延伸段拓宽工程(设计)已由******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统筹,行政监督部门为******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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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西路 2.2 控制价(估算价):51.38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51.381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设计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1.范围:项目前期总平图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等(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但不限上述范围)。2.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需要情况为准 2.4 工期要求:暂定77日历天(项目前期总平图设计7天,方案优化20天,初步设计20天,施工图设计30天),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因项目前期审批因素,设计人提交项目设计总平图后,开展后续阶段的设计服务时间须等待招标人通知。招标人的上级部门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延缓审批或本合同工程缓建,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设计费用,设计人不得因此提出解除合同或索赔要求。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有关职能部门审批。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2.6 其他要求:本项目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暂定为 102.7620万元,下浮率为50%,设计费用发包价暂定为51.3810万元。设计费金额和计算办法: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暂定为3000万元:(1)收费基价:103.8 + (163.9 - 103.8) ÷ (5000 - 3000) × (3000 - 3000) = 103.8000万元;(2)基本设计费:103.8000万元 × 专业调整系数(0.9)×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 附加调整系数(1.1)= 102.7620万元;(3)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102.7620×工程量比例100% = 102.7620万元;(4)发包价(下浮50%):102.7620 × (1 - 50%) = 51.3810万元。注:本项目设计费包含设计审查专家咨询费及会务费等费用,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暂定为3000万元。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的建安工程费作为计费基数,按实际调整设计费,招标文件约定的设计费调整系数及浮动幅度(下浮率50%)不变。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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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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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第①项或第②项或第③项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主导专业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工程或路桥或道桥(或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至少包括:(1)道桥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或路桥或道桥(或道路与桥梁)或桥梁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电气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4)风景园林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具备园林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造价编制负责人1人,职称(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可外聘)。注:投标人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造价负责人可以外聘,但须附上委托书),须提供投标截止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定合同事宜,中标人未按要求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 |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
******服务中心大楼(5楼)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安泰路1号元宏花苑1幢二层、三层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时间:2024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