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E************001001Z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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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3-05 09:00:00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3月5日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47,833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2025-03-05 09:00:00 |
开标地点 | 无 |
开标方式 | 待定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霞浦县乡镇污水处理提升改造工程二期(海岛乡文澳村、里澳村、北礵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霞浦县乡镇污水处理提升改造工程二期(海岛乡文澳村、里澳村、北礵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商务部分(15分)”“4.项目管理机构(2分)”原招标内容“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具备给水排水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修改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补充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与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 标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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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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