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经济开发区新能源配套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园区路网“白改黑”提升改造工程补充通知(002号)
各投标人:
本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福安经济开发区新能源配套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园区路网“白改黑”提升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00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作出如下补充修改:
第一、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原条款
8 |
7.1.1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综合单价 |
现修改为:
8 |
7.1.1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综合单价 |
详招标控制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序号:2-3、6-7、12-13、17-19、23-24、37、42-43、94-96、108-110、116-117、120-121、135、140-141、190-192、204-206、223-224、227-228、242、247-248、287-288、291-292、307、312-313、353-354、357-358、373、378-379、413-414、417-418、433、438-439、482-483、495-497、503-504、507-508、523、528-529、560-561、564-565、578、583-584、620-623、635-637、643-644、647-648 |
第二、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函附录 原条款:
6 |
预付款额度 |
12.2 |
预付款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 10 % |
|
现修改为:
6 |
预付款额度 |
12.2 |
预付款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 10 % |
合同价格(不含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的10%的预付款(含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
第三、1、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9月30日 08:00;
修改为:2024年10月12日08: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10月12日08:00。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澄清、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