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申请,我局拟审定位于古田县凤都工业集中区的年产10000吨食品添加剂加工项目设计方案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及《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因原有地形图标高与现场标高误差较大,按原方案土方开挖较大并会影响隔壁厂区******有限公司拟对设计方案做如下调整:1、一号厂房、二号厂房原平行工业路布置现调整为垂直工业路布置。2、根据重新测绘地形调整厂区内的各栋建筑黄海高程。******消防水泵房132.34m2(不计容)。4、绿地率微调。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相应调整。
二、变更后规划控制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三、公示图纸:变更前后的总平面图、变更前后的鸟瞰图。
四、公示地点:项目用地现场和县政府网站 。
五、本公示非审批文件,最终应以我局正式总平面方案批准文件为准。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与该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申请陈述、申辩、听证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程序。
******街道614中路96号
联系电话:0593-****** ******
******资源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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