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
******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安市进一步加强粮食生产安全九条措施的通知》(安政办规〔2024〕4号),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农机购置累加补贴方案。
2.补助对象
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近3年被取消或暂停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被列入农机购置补贴违规处理名单的厂家生产的产品、有失信行为的补贴对象不能享受此项补贴)。
3.补助内容
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水稻插秧机、风送式喷雾机、植保无人飞机、谷物联合收割机、谷物烘干机、组合米机、粮食清选机、大米色选机、履带自走式旋耕机、水稻秧盘育秧播种机、水稻精量穴播机等。退果、退茶、退林、退塘等还耕种粮及粮食生产面积达到30亩的种粮大户(2023年种粮大户名单以及2024年已验收种粮大户名单)的农用轨道运输机。
4.补助标准
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水稻插秧机、风送式喷雾机、植保无人飞机、谷物联合收割机、谷物烘干机、组合米机、粮食清选机、大米色选机、履带自走式旋耕机、水稻秧盘育秧播种机、水稻精量穴播机等,在正常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市本级财政给予购机金额20%的累加补贴。轨道运输机项目验收合格,在正常享受上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基础上,本级财政给予不锈钢轨道运输机23元/米,热镀锌轨道运输机13元/米,轨道主机1600元/套累加补助。福安市粮食安全生产机具累加补贴政策、具体补贴方式和起止时间依据上级文件制定,如与上级文件政策冲突,本方案自动废止。
5.申报程序
购机者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购机,本人持有效证件(如需挂牌机具请在申请前办理好相应牌证手续)、购机发票前往全市各乡镇农机购置补贴办理地点申请购机补贴(安装类机具需先核验后申请)。购机补贴系统审核通过后,市农机根据购机补贴系统中导出符合累加补贴的机具信息,汇总累加补************财政局审核无误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具体补贴对象。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