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顶空进样器及其他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有限公司受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的委托,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QZZB【2025】35号
二、项目名称: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顶空进样器及其他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货物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磋商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本次采购项目合同包1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叁拾柒万伍仟元整(¥375,000.00);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合同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按本磋商文件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⑤本合同包为货物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五、磋商文件公告期限:2025年 3 月 12 日起至2025年 3 月 19 日止。
六、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2025年3月12日起至2025年3月19日,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ome)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包括相关资料),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
注:①潜在供应商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ome)的“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或通过工作台进入“采购执行”→“我的项目”->“我要参与”,选择参与本项目),即可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包括相关资料),购买成功后通过“采购执行”→“我的项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②潜在供应商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时,可通过银联支付或转账汇款方式(须备注本项目名称(可简写)或项目编号)购买招标(采购)文件。若采用银联支付方式,支付后系统自动到账,供应商即可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若采用转账汇款方式,需上传缴款凭证扫描件,等待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后(于每日下班前进行确认)即可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如因缴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造成无法识别招标(采购)文件费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平台首页“常见问答”或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2,QQ交流群:福易采电子交流群:******6)。
③潜在供应商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zip格式)后,可解压查看(含ebid格式文件),请仔细阅读“下载专区”中“福易采3.0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如仍有疑问可咨询平台工作人员。
七、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etnd格式)上传到《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电子响应文件(etnd格式)时的不可预见因素,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按规定格式上传电子响应文件(etnd格式)的,视为逾期提交,供应商是否已按规定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etnd格式),以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显示数据为准。供应商应当保证其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etnd格式)和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保持一致,否则因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备注:供应商须同时将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提交开标现场,可采用自行送达或邮寄方式送达,供应商应在磋******有限公司(收件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收件人及电话:庄浩烽,0595-******/******536),否则按逾期提交处理。逾期提交的或未提交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本项目使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以及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需办理 CA),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八、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2025年3月24日09时30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公开开标。开标时间到达后60分钟内为各供应商解密网络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etnd格式)的时间,各供应商须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使用报名的企业账号登录3.0系统,找到对应开标项目,插入本单位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操作(若项目设置不需要CA数字证书,则输入响应文件编制时由供应商自行设置的密码进行解密),平台支持异地远程解密,也可以持CA数字证书到开标场所(或在现场输入密码),按照操作流程实现网络解密。(若发现无法自行解密的情况,请及时联系平台技术人员,咨询电话:******02,QQ交流群:福易采电子交流群:******6)。
九、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的其他说明
******有限公司开展网上电子招标、投标、开标及评标等全流程的交易系统平台。
************有限公司)认证适用于“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的数字安全证书和电子印章(本项目供应商办理无需办理 CA)。办理流程详见网址:******/#/category/articleDetail/41。
③潜在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如有发生问题,可以及时咨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2,QQ交流群:福易采电子交流群:******6)
十、凡对本次采购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张珺、郑婷婷,联系电话:******531、******554、0595-******,传真:0595-******,邮编:362000。采购单位: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锦绣街52号),采购单位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
十一、标书费及服务费账户:******有限公司,账号:************9999。
十二、有关本项目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易采:******/上公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十四、招标文件费及相关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到以下账户:
******有限公司,账号:************9999。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