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新街村、大陵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一期建设项目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2.1.2项目编号:gjjlzb-2025-008
******街道新街村、大陵村,广州北站南侧,新街大道西侧。
2.1.4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花都区新街村、大陵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为拆除新建项目,涉及可建设用地面积为13104.91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约45867平方米,其中公建配套2611.96平方米,住宅约4.3万平方米;非计容建筑面积根据设计方案确定。最大高度99.8米,最高层数32层,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采用四等水准测量。(以上建设内容和规模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
广州市花都区新街村、大陵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一期建设项目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保险范围包括:本项目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含1.整体或局部倒塌;2.地基产生超出设计规范允许的不均匀沉降;3.基础和主体结构部位出现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变形、破损、断裂;4.阳台、雨篷、挑檐、空调板等悬挑构件出现影响使用安全的裂缝、变形、破损、断裂;5.外墙结构坍塌、脱落等影响使用安全的质量缺陷;6.其他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部位出现的影响结构安全的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温和防水工程(含1.围护结构的保温层破损、脱落;2.地下、屋面、厕浴间防水渗漏;3.外墙(包括外窗与外墙交接处)渗;4.其他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渗漏)、装修与安装工程(含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含外墙饰面、幕墙、门窗等质量缺陷;2.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3.通风与空调工程;4.建筑电气工程)等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导致的投保建筑物损坏。负责提供承保服务、理赔服务、出险分析、增值服务以及tis机构提供的风险管理服务等各项保险服务。
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可采取共保模式,如采取共保模式的,本次招标为共保体中的主承保公司,共保体由中标人按《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管理办法》(穗建质〔2025〕71号)组建,共保体之间应以共保协议的形式明确各自在项目上的承保份额、权利义务,并报招标人审批。
实施过程中如其他文件与《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管理办法》(穗建质〔2025〕71号)有冲突的,应以《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管理办法》(穗建质〔2025〕71号)为准。
2.2.3保险服务期限:
广州市花都区新街村、大陵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一期建设项目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保险期限自保单生效之日起,包括以下三个阶段:(1)工程建设期:自保单生效之日起算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2)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限期为两年;(3)保险责任期:自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起算,其中: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保险责任期为10年;保温和防水工程保险责任期为5年;装修与安装工程保险责任期为2年。
2.2.4最高投标限价:******.6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委员会批准开展******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如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法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委员会颁发的符合本项目经营许可范围的保险许可证(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需要提供其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业务范围包括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
3.4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4月12日至2025年4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4.2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建工大厦18楼招标代理部。
4.3招标文件费用:每份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办理投标登记时须提供以下的资料:(1)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3)保险许可证复印件;(4)投标登记申请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5年5月6日14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5月6日14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建工大厦20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和******有限公司网站(网址:******)上******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163号高晟广场2栋15层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20-******
******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建工大厦18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020-******-1870
******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163号高晟广场2栋15层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20-******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163号高晟广场2栋15层
监督电话:020-******
8.其他说明
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保险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4月12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市花都区新街村、大陵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一期建设项目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低于正常市场价格承保,不套取费用进行不正当竞争。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保险业务。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二:
投标登记申请表
本招标项目广************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新街村、大陵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一期建设项目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2.1.2项目编号:gjjlzb-2025-008
******街道新街村、大陵村,广州北站南侧,新街大道西侧。
2.1.4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花都区新街村、大陵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为拆除新建项目,涉及可建设用地面积为13104.91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约45867平方米,其中公建配套2611.96平方米,住宅约4.3万平方米;非计容建筑面积根据设计方案确定。最大高度99.8米,最高层数32层,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采用四等水准测量。(以上建设内容和规模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
广州市花都区新街村、大陵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一期建设项目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保险范围包括:本项目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含1.整体或局部倒塌;2.地基产生超出设计规范允许的不均匀沉降;3.基础和主体结构部位出现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变形、破损、断裂;4.阳台、雨篷、挑檐、空调板等悬挑构件出现影响使用安全的裂缝、变形、破损、断裂;5.外墙结构坍塌、脱落等影响使用安全的质量缺陷;6.其他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部位出现的影响结构安全的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温和防水工程(含1.围护结构的保温层破损、脱落;2.地下、屋面、厕浴间防水渗漏;3.外墙(包括外窗与外墙交接处)渗;4.其他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渗漏)、装修与安装工程(含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含外墙饰面、幕墙、门窗等质量缺陷;2.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3.通风与空调工程;4.建筑电气工程)等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导致的投保建筑物损坏。负责提供承保服务、理赔服务、出险分析、增值服务以及tis机构提供的风险管理服务等各项保险服务。
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可采取共保模式,如采取共保模式的,本次招标为共保体中的主承保公司,共保体由中标人按《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管理办法》(穗建质〔2025〕71号)组建,共保体之间应以共保协议的形式明确各自在项目上的承保份额、权利义务,并报招标人审批。
实施过程中如其他文件与《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管理办法》(穗建质〔2025〕71号)有冲突的,应以《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管理办法》(穗建质〔2025〕71号)为准。
2.2.3保险服务期限:
广州市花都区新街村、大陵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一期建设项目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保险期限自保单生效之日起,包括以下三个阶段:(1)工程建设期:自保单生效之日起算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2)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限期为两年;(3)保险责任期:自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起算,其中: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保险责任期为10年;保温和防水工程保险责任期为5年;装修与安装工程保险责任期为2年。
2.2.4最高投标限价:******.6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委员会批准开展******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如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法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委员会颁发的符合本项目经营许可范围的保险许可证(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需要提供其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业务范围包括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
3.4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4月12日至2025年4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4.2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建工大厦18楼招标代理部。
4.3招标文件费用:每份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办理投标登记时须提供以下的资料:(1)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3)保险许可证复印件;(4)投标登记申请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5年5月6日14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5月6日14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建工大厦20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和******有限公司网站(网址:******)上******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163号高晟广场2栋15层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20-******
******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建工大厦18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020-******-1870
******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163号高晟广场2栋15层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20-******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163号高晟广场2栋15层
监督电话:020-******
8.其他说明
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保险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4月12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市花都区新街村、大陵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一期建设项目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低于正常市场价格承保,不套取费用进行不正当竞争。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保险业务。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二:
投标登记申请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标段号 | gjjlzb-2025-008 | |||
投标人名称 | 被授权人 | 联系电话 | |||
保证书 |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非法转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 ||||
投标人盖章 | 法定代表人盖章 | ||||
纳税人识别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