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采购邀请书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蕉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二期)检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蕉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二期)检测
2.项目编号:闽瑞晟宁招政采(2024)-010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磋商保证金(元) |
1 | 1-1 | 蕉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二期)检测 | 1(项) |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23049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绿色建材: 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信用记录:(1)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③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明细 | 描述 |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或者(2)资质之一:(1)若供应商提供新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办理的资质证书,则需为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专项资质),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若供应商提供按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办理的资质证书,则应当同时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专项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资质,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应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计量认证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采购限额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价[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 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8.2获取地点及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磋商文件购买(办理报名手续)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4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地址:宁德市蕉城南路103号6楼瑞晟公司。
8.3供应商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进行办理报名手续:1)现场报名:供应商须提供《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购买磋商文件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用途,名称可简写)上述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送达我司(地址:宁德市蕉城南路103号6楼瑞晟公司)办理报名手续;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提供《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购买磋商文件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用途,名称可简写)上述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rsndzb@163.com并致电我司获取。 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
项目编号: 闽瑞晟宁招政采(2024)-010号 |
项目名称: 蕉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二期)检测 |
报名公司名称(盖章): |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1 |
手机: 电话: |
报名时间: |
9.采购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纸质文本磋商文件或电子文档磋商文件)。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人民币。******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纸质文本磋商文件与电子文档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文本为准。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2024年10月21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地址:宁德市蕉城南路******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请供应商代表提早前往。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21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地址:宁德市蕉城南路103号6楼瑞晟公司(******有限公司)开标大厅。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安泰路1号元宏花苑1幢二层、三层
联 系 人: 黄先生 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南路103号6楼
联 系 人:林女士 联系方式:0593-******
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
******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 |
银行账号:************3546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或报名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