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4年5月20日 | — | 2024年5月24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593-****** 、******(传真) 电子邮箱: ******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政编码:355000 |
|||||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塑料制品 | ||||
建设地点 | 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湾坞镇龙珠村56号 |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
项 目 概 况 |
******有限公司部分厂房进行生产)。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及规模为主体工程(生产车间1、2)、辅助工程、公用工程、贮运工、环保工程等组成,并购置拉丝机组2台,收卷机10台,圆织机22台,涂膜复合机组2套,吹膜机组1套,裁剪机组1套等设备,年产15000吨塑料制品。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15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见附件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 | ||||
环境影响报告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 ||||
联系电话: | 180****1136 |
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