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申请,我局拟审定位于古田县凤都工业集中区的年产10000吨食品添加剂加工项目设计方案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及《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有限公司拟对设计方案做如下调整:
1、停车位位置调整(数量未变)。
2、配电房的值班室取消,位置微调。
3、根据重新测绘地形调整厂区内的各栋建筑黄海高程。
4、一二号厂房立面部分:卷帘门及雨篷位置调整;一二号厂房屋面彩钢板颜色调整由淡蓝色改为象牙白。
5、一二号仓库部分:一二号仓库电梯改为无机房电梯,屋面电梯机房变为电梯;一二号仓库电梯位置卷帘门卸货平台取消卷帘门相应加高;一层F*4~5轴处卷帘门向5轴方向移动600并在4轴处新增外开门;一层F*7~8轴窗户改为外开门并新增雨篷;屋顶7~8*A~B处楼梯间加立柱,横梁。
6、主要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相应调整。
二、变更后规划控制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三、公示图纸:变更前后的总平面图、变更前后的鸟瞰图。
四、公示地点:项目用地现场和县政府网站 。
五、本公示非审批文件,最终应以我局正式总平面方案批准文件为准。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与该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申请陈述、申辩、听证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程序。
******街道614中路96号
联系电话:******0593-******
******资源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