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涉案车辆停车场及管理场所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及《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公安局拟对设计方案做如下调整:
1、涉案车辆管理用房一层停车库功能变更为集中办公区;
2、机动车停车位减少 27 辆,为 188 辆,仍满足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 版)对于车辆数量停放标准的要求;
3、涉案车辆管理用房 7-1 轴立面图及 I-I 剖面图局部调整,但不影响整体立面景观;
4、新增绿地1141.67㎡,绿地率作相应更改;
5、主要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相应调整。
二、变更后规划控制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三、公示图纸:变更前后的总平面图、变更后的鸟瞰图。
四、公示地点:项目用地现场和县政府网站 。
五、本公示非审批文件,最终应以我局正式总平面方案批准文件为准。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与该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申请陈述、申辩、听证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程序。
******街道614中路96号
联系电话:0593-****** ******
******资源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