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古田县供电公司:
报来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2021年8月我委以宁发改审批〔2021〕49号重新核准该项目建设,并于2023年7月以宁发改审批函〔2023〕4号同意该项目有效期延长一年,由于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原核准文件自动失效。本项目已列入《国网福建电力关于印发2024年一体化电网前期工作计划、前期费用计划的通知》(闽电发展〔2024〕78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古田县泮洋乡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用电的需求,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该项目(项目编码:2406-350900-04-01-227858)。
******有限公司古田县供电公司。
************资源局关于宁德古田泮洋35千伏输变电工程路径走向意见的函》(古自然资函〔2024〕139号)为准。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35千伏变电站1座,建筑面积394.3平方米,主变容量 2×6.3兆伏安;新建35千伏架空线路1.77公里,新建35千伏电缆0.2公里,新建通信光缆11.59公里。
四、项目工期:12个月
******有限公司古田县供电公司投资建设,其中项目资本金为366.4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
******人民政府已出具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建立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发改委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八、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九、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等的相关文件******资源局关于宁德古田泮洋35千伏输变电工程路径走向意见的函》(古自然资函〔2024〕139号)、《宁德市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核意见表》。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有限公司古田县供电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有限公司古田县供电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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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
2024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