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霞浦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6日-2025年3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并对拟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环评审批意见公示后,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告期为2025年3月24日-2025年4月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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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山河路98号) | |||||
邮 编:355100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意见全文 | 备注 |
1 | 宁德海洋生物肽健康食品研发、生产加工项目 | 宁霞环评〔2025〕2号 | 2025.2.27 | 见附件 | |
2 | ******有限公司年产20万台缝纫机生产线建设项目 | 宁霞环评〔2025〕3号 | 2025.3.7 | 见附件 | |
******有限公******有限公司宁德******有限公司年产20万台缝纫机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